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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后既表示签证名人阅读并认同以下内容)

 

度假产品预订须知

欢迎阅读度假产品用户协议(“本协议”)。本协议详述您在使用环游度假产品服务所须遵守的条款和条件。

使用环游度假产品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和环游网站(UNUTRIP.COM)所附的作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的环游政策以及环游网站上所提及的其他协议和规则中所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正文中明确提及的各项规则以及因被提及而纳入的条款和条件。

环游强烈建议:您阅读本协议时,也应阅读文中所提及的环游网站及其网页、产品及其资料中所包含的信息,因为这些网站和网页中所包含的信息可能包含对作为度假产品用户的您适用的进一步条款和条件。您使用度假产品时应遵守那些网站条款和条件。如果您进行度假产品的使用及通过环游提供的服务,我们将视同您已详细阅读并已完全理解和同意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以及本协议所提及的各项规则或环游网站和网页所包含的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条件。

环游有权酌情随时修订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在环游网站上公布经修订的协议,不另行个别通知。若您在相关服务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如您于修订之后继续使用环游的服务,您即被视为已阅读、充分了解经修订的条款和条件并同意接受经修订的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接受修订,则您必须立即书面终止与环游的用户关系。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有关环游服务的信息或了解环游是如何运作的,请联系环游客户服务中心。

为确保环游及时且准确的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向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用户授予环游非独占性的、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免使用费的、可分许可(通过多层许可的方式)及全球性的使用用户相关信息的权利,以及在任何已知或目前为未知的媒体中行使用户对其资料享有的、与用户的资料有关的著作权、发表权和数据权。环游将严格按照隐私政策并出于提供本协议项下各项服务的目的,以环游认为适当的时间、方式或地点使用用户的信息资料。

环游公司提供的住宿服务、交通服务、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均系环游或其关联公司在国家核定经营范围内接受环游公司委托或根据与环游之间的合作协议为环游客户提供的服务。本协议中提及的与您发生业务等关系的“环游公司”或“环游旅行网”的法律事实上履行义务的主体可能系环游的关联公司,环游不再另行声明。环游对其服务的瑕疵无任何连带责任,环游有义务协助客户与相关公司协调解决问题。

 

 

一、定义条款
1.   
度假产品:该类产品包含前往度假目的地的往返交通客票,目的地酒店住宿服务、旅行用车及其它可选配的接送机、门票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

2.    预订提前期:所有度假产品请参照参加约定的提前日期进行提前预订。 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预订请求,环游会尽力满足您的需要,但对操作结果没有任何承诺。

3.    度假产品行程开始时间:

对于度假行程全部在中国境内的(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行程开始时间以产品中包含的交通客票中约定的去程交通工具的实际启程时间计,不含上述类别交通客票的度假产品,其行程开始时间以度假行程中实际入住酒店的时间计;

度假产品行程中包括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开始时间以出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登上离境交通工具时计,不含上述类别交通工具的度假产品,其行程开始时间以度假行程中实际入住酒店的时间计。

4.    度假产品行程终止时间:

对于度假行程全部在中国境内的(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行程终止时间以产品中包含的交通客票中约定的回程交通工具的实际抵达时间计,不含上述类别交通客票的度假产品,其行程终止时间以度假行程中酒店的实际离店时间计;度假产品行程中包括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度假产品行程终止时间以离开入境交通工具,入境口岸办理入境手续时止,不含上述类别交通工具的度假产品,其行程终止时间以度假行程中酒店的实际离店时间计。

 

二、产品条款

1.    度假产品内容主要包含:住宿服务、交通服务、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以上服务内容在度假产品中又被分为已固定包含项目、必选项目和推荐选择项目三类。具体的度假产品最终包含内容以您的选配并被环游确认的订单的约定内容为准。

2.    进行度假产品选配时,您应在环游所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对于超出该范围的合理需求,环游将尽力提供,但对最终能否提供将不能给予任何承诺。

3.    环游旅行网上关于度.假产品的行程推荐仅为提示、建议作用,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能将其作为您与环游旅行网的约定条款。

4.    度假产品的各个组成要素,均为经过环游旅行网所严格筛选出的供应商提供,上海壹加陆旅行社只对其硬件设施等标准的描述和承诺承担责任,不对其在您消费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人员等软性服务承担责任。

5.    交易风险:当您通过本服务

 

三、订单条款

1、订单查询:

本服务系统将记录您所有的订单及订单的处理状态,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并可以此为基础与您登记的银行账户进行核对查询。但您了解并同意您最终能够收到款项的服务责任是由您登记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本服务将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2、订单生效:

产品预订成功后,环游员工给予您关于订单的确认,您按期付清环游给您确认的应付费用或提供环游认可的经济担保时,环游给您确认的订单即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环游为您预留的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环游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有您及时付清环游确认后的您的应付费用,或及时提供环游认可的经济担保后,环游确认给您的订单方正式生效。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且未提供环游认可的经济担保,而此时环游为您预留的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如发生变化,环游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生效后,您应遵循客户确认书上的产品确认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如您未准时出发或未按时入住所订酒店,则视为您主动解约,环游有权按照本须知第五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3、电子通知:

本条款及任何其他关于您使用本服务的文件、通知,你同意本服务使用电子方式通知您。电子方式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在环游网站或合作网站上公布。

4、权利义务移转:

在本服务条款的约束下,若无环游的书面同意,您不能转移任何权利和义务。

5、中止或提前终止:

环游在必要的时候,包括但不限于环游认为您提供虚假信息、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发现异常交易或违法交易,有权不经通知中止或提前终止您的账号密码或本服务的使用。

6、更改已生效订单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已生效订单约定的产品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环游应退还。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 订单生效后,您主动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在度假活动开始前通知环游您的更改需求。环游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以及可能增加的费用,同时您还必须支付:国内短途订单50//单,国内长途50//单,海外订单100//单的订单变更服务费。 订单生效后,环游更改您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非环游原因引起的更改,包括但不限于房间被政府征用,航空公司临时取消、更改航班等,环游无任何赔偿或补偿义务,但会尽力协助您办理相关退改事宜。 因环游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引起的更改,环游会支付给您:国内短途订单50//单,国内长途50//单,海外订单100//单的补偿。环游对您做出的补偿或赔偿不超过您为享受本项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由于某些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故需参考客户确认书中的产品信息,若客户确认书中的产品信息已事先告知可能会产生的变更内容,则不属于上述变更补偿的范围。
7
、度假产品使用权变更

订单生效后,对于海外产品:

在度假开始前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第7个工作日当日),您可以将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度假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须具备本次度假活动所必须的签证或签注。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全额承担,同时您还须因更改生效订单而支付100//单的变更服务费,否则环游有权拒绝您的变更要求。除此之外,您预订的度假产品将不得进行任何其他使用权的变更。

订单生效后,对于国内产品:

在度假开始前3个工作日以上(不含第3个工作日当日),您可以将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度假活动条件的第三人。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全额承担,同时您还须因更改生效订单而支付:国内短途订单50//单,国内长途100//单的变更服务费,否则环游有权拒绝您的变更要求。除此之外,您预订的度假产品将不得进行任何其他使用权的变更。

8、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若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您必须在度假活动开始前通知环游解除所做预订,同时您还须承担环游因处理该订单所应支出的必要费用(环游将提供相关凭据),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扣除订单实际损失费用后,您还需支付相关违约金:国内短途订单50//单,国内长途50//单,海外订单100//单的订单变更服务费)。
对于国内产品:

1)如果您进行的是常规预订,您需要按照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度假开始前5个工作日以前(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通知到的,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5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在度假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3个工作日前(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通知到的,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收取。

   在度假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或度假产品行程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退订的,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2)若您预订的度假产品,房间数达5间以上(含5间),从订单生效后起至度假产品开始前5个工作日以前(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这段时间内通知取消的,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的80%作为违约金。 5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取消的,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支付标准同样适用于上述度假产品中的部分退订,但退订后,所余订单金额不低于原订单总额80%的,则可参照本须知第五条中取消国内产品常规预订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支付违约金。

3)若您所预订的度假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五一、国庆节三大“黄金周”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将在相应产品内另行提示),鉴于在春节、五一、国庆节黄金周和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的100%作为违约金。

对于海外产品:

1)如果您进行的是常规预订,您需要按照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度假开始前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第7个工作日当日)取消(在春节、五一、国庆节三大“黄金周”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除外),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10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收取。

   在度假开始前5个工作日以上(不含第5个工作日当日)至7个工作日以内或在环游特别限定的日期后取消,(在春节、五一、国庆节三大“黄金周”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除外),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收取。

   在度假开始前不足5个工作日取消,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2)若您预订的度假产品,房间数达5间以上(含5间), 从订单生效后起至度假产品开始前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第7个工作日当日)这段时间内通知取消的,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80%作为违约金,7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取消的,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支付标准同样适用于上述度假产品中的部分退订,但退订后,所余订单金额不低于原订单总额80%的,则可参照本须知第五条中取消海外产品常规预订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支付违约金。

3)若您所预订的度假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五一、国庆节三大“黄金周”或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将在相应产品内另行提示),鉴于在春节、五一、国庆节黄金周和其它部分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您需支付全部度假产品费用扣除订单实际损失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作为违约金。如递送签证后取消度假产品(一般是收到护照后的第二天送签),则收取全部签证费用。如果签证办出后您决定取消度假产品,因签证中含有环游的资金和信誉担保,则环游有权注销该签证。

9、因环游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如因环游原因,致使您的度假产品不能成行而取消的,则环游将退还您已支付的相关费用,若您提出因取消产品而造成您个人的直接的经济损失的有效证明被环游书面认可,环游将立即对您进行补偿或赔偿,但该补偿或赔偿额度不超过您已支付的费用。  

 

四、服务费用

1、您使用环游提供的服务时,环游将向您收取相关服务的手续费。各项服务手续费详见费率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不时调整服务手续费的权利。

2、您负责交纳与使用环游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按照所适用法律应承担的税项。

3、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相关税费由您和交易他方自行承担

4、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费用以人民币计价。

5、度假产品价格

1)环游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适时更新其网站上的度假产品价格等信息的权利。

2)所有预订的度假产品价格,以环游给您的最终确认有效的客户确认书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3)环游给您的客户确认书上约定的价格,不包含您的个人消费等其它费用。

4)环游给您的客户确认书上约定的价格,不包含相关旅行票证等的配送费用。如果您指定的地址不在环游划定的免费配送区域内,您需要另行支付配送费用。 

 

五、法律适用

您应履行的义务:

1.    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外出旅游度假。

2.    您提供给环游的证件和相关资料,以及通讯联络方式及配送地址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    度假期间,您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自觉保护当地自然环境。

4.   因您的原因造成环游损失或环游被动向第三人赔偿损失的,环游有权向您追偿。

环游应履行的义务:

1.    环游应当提醒您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您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    环游代为办理您旅游度假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您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您的直接损失,环游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环游应告知您抵达度假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本服务条款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于本服务引起的相关纠纷,应当由环游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关于旅行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并不包揽一切,它只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可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保险。

 

七、遵守法律及环游规则

1、用户在使用环游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2、用户应确保用户通过环游提供的服务所进行的交易是合法的,且不具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的可能性。用户必须确保遵守本协议及环游网站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则的所有规定。

3、用户必须遵守合理使用规则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该规则的行为都将对环游和用户使用环游的服务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一旦用户违反合理使用规则,用户享受的服务将被立即终止或限制使用。用户必须对其违反该规则导致环游遭受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费用、支出、环游受到的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八、违约责任
1
、用户发生以下情况的,视为违约:

1)用户未能严格按照环游网站及接受服务时约定的要求提供所需信息,或提供的信息无法核实或鉴别;

2)用户向环游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户的信息经证实为不真实和不准确的;

3)根据环游的判断,用户的行为有严重的风险;

4)根据环游的判断,用户利用服务进行诈骗或从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用户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5)根据环游的判断,用户的行为将给环游和环游的其他用户带来损失或法律责任;

6)环游发现用户存在其他司法、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或违纪行为;

7)用户未能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及环游网站的其他条款和其应遵守的规则行事,该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及合理使用规则。

2、如果用户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环游有权:

1)要求用户立即更正其所提供的不正确或不准确的信息;

2)以包括电子方式在内的方式与用户联系;

3)冻结用户注册账户所涉及的资金;

4)停止向违约用户提供服务;

5)如果由于用户的违约行为导致环游遭受任何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环游有权要求该用户赔偿由此给环游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其他环游有权采取的行动。

3、为了保证用户履行本协议,用户授予环游基于安全考虑对其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4、环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用户的资金抵扣其对环游的债务。

5、不可抗力 :

1)您和环游双方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原因,以及战争、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环游延迟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如果发生航班延误、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环游预订部,由我方为您联系您即将入住的酒店,尽量争取减少您的损失。

3)如果由于航空公司燃油涨价或是临时调价而导致的航线价格上涨,对于已成交的订单,不再向您收取涨价费用;对于已确认但未付款的,如果您在第二天中午12点前付款,也不再向您收取涨价费用;对于未确认的订单,则以新价格为准。

4)其它非环游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事实。

 

九、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环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环游保留不经用户的同意转让本协议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权利。

 

十、保密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保密。

2、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双方的高度机密,包括生产数据与另一方商务用户、财务状况、履约或经营有关的信息。

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价格、收费、信用以及发票信息。

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对某一方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任何被另一方清楚认定为保密的信息,无论是载于有形媒体或由口头做出的。

甲乙双方的文件与谈判内容、记录、电函往来。

 

十一、通知
1
、环游与用户之间的沟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网上即时通讯工具、传真或预付邮资和要求回执的挂号信等。

2、任何通知应视为于以下时间送达收件方:

1)如以公告形式发送,以发布公告的该个工作日。就本款而言,“工作日”指中国境内除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以外的日期。

2)如以预付邮资的信件发送,则投寄之日后三个工作日;

3)如通过传真发送,则传真发出的该个工作日(该日期以发送人传真机上打印出的载明以上传真号码、发送页数和发送日期的确认报告为准)。就本款而言,“工作日”指中国境内除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以外的日期。

4)如通过电邮发送,则电邮发送后 24 个小时,但发送方被告知电邮地址无效的除外;

5)在线即时通讯工具:即时达到。

 

十二、一般规定

1、本协议在所有方面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适用和解释。环游所有用户与环游之间的纠纷均不可撤消地受环游公司所在地法院。

2、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一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规定可被停止执行;而本协议其余条款仍视为有效应予以执行。

3、标题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方面均不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

4、环游未就用户或其他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等于环游放弃就随后对类似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5、服务费用、访问和干扰、知识产权保护和第十二条第一款(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继续有效。

6、本协议不得仅由于系环游制订而以对环游不利的方式予以解释。

7、在环游发生并购时,本协议和所有相关协议、规则可由环游自行酌情决定向第三方自动转让。

8、交易中发生的电子交易记录是确定交易效力的真实和有效的依据。

 

十三、其他条款

下列规则是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同意接受各项规则并受其约束:

1、合理使用规则

该规则旨在提示用户那些:

1)违法的行为或活动;

2)在某些情况下违法的行为或活动;

3)虽然合法但环游仍然决定不为其提供服务的行为。

2、隐私政策

该规则对环游如何使用、处理用户提供的信息作出规定。

3、收费规则

该规则对使用环游的服务和网站的收费标准及与收费相关的其他事宜作出规定。

4、网站免责声明

 

十四、附则
未尽事宜,由相关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形式签字盖章确认。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自客户进行预定程序操作时即生效,至客户被强制结束或者主动结束服务时终止。

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环游将随时制订、修订包括上述规则在内的各项规则。所有规则都是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在使用环游的服务和网站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