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成员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俱乐部,以便保持联系。如果这些联系方式不详、不准确及发生变更而又未及时告知环游俱乐部,导致本俱乐部与成员的联络无法进行或者造成延误,由此给该成员带来的任何损害,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所填写的信息有误等问题而造成的对该成员利益的损害,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环游俱乐部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峨山路91弄8号6楼
邮 编:200120
电 话:021—51966666
第四十七条 环游俱乐部保留对上述所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环游俱乐部可根据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需及时通知成员。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附则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各成员其它具体义务参见相应条例或与环游俱乐部及关联单位签署的协议,如与本章程冲突的,以条例及协议未准,或由本俱乐部理事会决定适用规则。 |